logo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阀门知识 >
氮封阀的相关设置规定
  在储罐上设置氮封阀,维持罐内气相空间压力在工艺要求范围(以JVOCs项目为例,如0.2-0.5KPa)左右,当气相空间压力高于设定值(如04KPa)时,氮封阀关闭,停止氮气供应;当气相空间压力低于设定值(如0.4KPa)时,氮封阀开启,开始补充氮气。储罐氮封系统使用的氮气纯度不宜低于99.96%,氮气压力宜为0.5-0.7MPa。
  氮封阀主要用于储罐顶部,维持储罐的微正压,隔离物料与外界接触,减少物料的挥发和浪费,保护储罐安全。
  是否要设氮封设施和氮封阀可参考如下规定:
  1.SH/T3007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其他甲B、乙A类液体化工品有特殊储存需要时,可以选用固定顶储罐、低压储罐和容量小于或等于100m3的卧式储罐,但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①设置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密封保护系统,密闭收集处理罐内排出的气体;
  ②设置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密封保护系统,控制储存温度低于闪点5℃及以下。储存I、正级毒性的甲B、乙A类液体储罐不应大于10000m3,且应设置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密封保护系统。
  2《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指导意见》规定:甲B、乙A类中间原料储罐、芳烃类储罐、轻污油储罐、酸性水罐、排放气中含有较高浓度油气和硫化物等需对排放气体进行收集治理的储罐应设置氮气密封系统。
  3.其他为防止储罐挥发性有毒或可燃气体泄放到罐外危害安全或防止储罐内物料与氧接触氧化或发生化学反应等场合。
索蒙控制阀门有限公司主营:电动调节阀,气动调节阀,氮封阀等
  网站地图    鲁ICP备2021008724号-3

鲁公网安备 37039002000319号